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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而再再而三!男子三次酒驾被查次次侥幸回回被抓

时间:2021-06-18 10:33:29 来源:华龙网

驾驶员李某几年前,两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,今年6月12日,他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查获。

6月12日18时许,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国道210线兴隆镇路段开展酒驾检查时,从永兴方向驶来一辆面包车,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,不料该驾驶员却立即掉转车头,企图逃跑,民警迅速将其控制。之后,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,结果显示为57mg/100ml,已达酒后驾车标准。

经查,面包车驾驶员姓李,41岁,渝北区兴隆镇人。6月12日中午,李某应邀回老家吃饭,午饭时,他禁不住亲友劝,喝了二两白酒。由于老家房屋破旧无法住人,李某吃完饭后,休息到下午5点,便抱着侥幸心理,驾车回兴隆镇,结果被民警查获。

民警调查得知,2012年5月3日,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,缓刑4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;2015年7月1日,李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。李某禁驾期满后,在2018年重新考取了B2驾驶证,没想到还是因自己的侥幸心理再次触碰法律红线。民警对李某再次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。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,将对李某处以罚款1500元、吊销驾驶证及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。目前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记者 尹建红 通讯员 葛胜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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